大勇國小113學年度新生補件方式說明

(1)補件紙本資料裝入信封內交至大勇國小警衛室,收件人:教務處註冊組,並註明新生的名字

(2)將補件資料清楚拍照後,email至以下信箱:reg@m2.typs.tyc.edu.tw

郵件主旨請註明:新生的名字+新生的身分證字號

本校為總量管制學校,所有新生都必須先辦理入學登記及資格審查按相關規定排定順序後公告審查結果,請您詳閱下列說明辦理資格審查事項,以保障貴子弟就學權益。 

(1)請將補件紙本資料裝入信封內交至大勇國小警衛室,收件人:教務處註冊組,並註明新生的名字

(2)將補件資料清楚拍照後,email至以下信箱:

reg@m2.typs.tyc.edu.tw

郵件主旨請註明:新生的名字+新生的身分證字號



請準備下列資料:

一、戶籍資料(『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擇一,詳細記事版)

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申請全戶新式戶口名簿

中華民國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申請全戶戶籍謄本 


(一)戶長、學生本人及其關係人之記事需詳列全戶動態記事欄入籍時間不可省略

(二)合格戶籍需符合新生及其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其中一人)或監護人設籍於同一戶籍內,且稱謂欄寄居

(三)以學生戶籍遷入日期為錄取排序重要依據,本校將以區公所提供之入學名冊資料(最近入籍之日期) 為準,學生戶籍如果在學校學區內有變動,以最先入籍之日期資料為準,請填寫特殊狀況審查申請書並附學生本人之遷徙紀錄證明書(戶政單位申請)。


我的孩子要多久遷戶籍才有錄取機會?

  由於每年入學資格審查申請的人數不定,所以無法確切得知要多久遷戶籍才有錄取機會。

  

二、居住事實證明

(一)自有房屋證明(右列擇一檢附):房屋建物權狀或最近一期房屋稅單證明 

(二)非自有房屋證明(下列擇一檢附):

1.法院公證無償借用證明(契約之有效日期需涵蓋 113年 9月 1日)

2.房屋租賃契約證明(並附房屋所有權人的房屋建物權狀或最近一期房屋稅單證明)。

3.公家機關宿舍配住證明 (有效日期需涵蓋 113年 9月 1日)

、優先入學證明文件(無則免附,請往下看優先入學資格)




家長辦理入學登記可選擇適合的方式,可選:

(一)線上登記(二)現場登記。




(一)線上登記:家長時間彈性


(二)現場登記:



未於辦理期限內辦理線上登記或現場登記者,視為放棄,逾時不候,請見諒!



最後缺件補件日期:113年43日(週),可至新生登記網頁進行線上補件。】



資料不齊全,視為放棄,逾時不候,請見諒。



113年4月10日(週三)學校網頁及警衛室旁布告欄公告排序結果




有關新生入學問題請洽教務處註冊組老師03-3622017分機211

(教師兼任行政,有課務在身,非全時在座位上,請見諒!)


錯誤格式之

新式戶籍謄本(省略記事)

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入學作業時程

登記審查階段家長可選擇線上登記或現場登記

1、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入學登記:

(1)線上(網路):113年3月20日(星期三)至113年3月25日(星期日),3月25日(星期一)至中午12時。

(2)實體(現場):113年3月23日(星期六)至中午12時。

2、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入學資格審查113年3月26日(星期二)至113年4月9日(星期二)。

3、總量管制學校公告入學審查排序結果113年4月10日(星期三)。

報到階段家長可選擇線上報到或現場報到

1.國小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報到第一階段及備取生填寫轉介學校順序:

(1)線上(網路):113年4月10日(星期三)至113年4月14日(星期日),4月14日至中午12時。

(2)實體(現場):113年4月14日(星期日)至中午12時。

2.國小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報到第二階段備取生遞補轉正及轉介報到:

(1)線上:113年4月15日(星期一)至113年4月20日(星期六),至4月20日至中午12時。

(2)實體:113年4月20日(星期六)至中午12時。

1.期限:113年3月20日(週三)至3月25日(週一)中午12點止。

2.新生線上登記網址:nsc.tyc.edu.tw/web/ 

3.手機或平板掃描下方QRCode


影片教學:請點選觀看👉教育局操作與示範新生登記與報到影片 

桃園市113學年度新生入學登記與報到QRcode 


桃園市113學年度新生入學登記與報到QRcode


桃園市113學年度新生入學登記與報到手



1.期限:113年3月23日(週六)早上8點-12點止

2.地點:大勇國小教務處旁穿廊










線上補件登入

右上角點選線上補件(總量管制學校)按鈕



線上補件選擇檔案

在有打勾的欄位選擇補件,最後點選確認上傳



 優先入學資格如下:(擇一檢附,無免附)

1.鑑輔會安置公文與名冊或社會局安置公文。

2.本校教職員工子女證明。

設籍本校學區內且有居住事實之下列學生:

(1)113年度低收入戶證明。

(2)父或母持有之中度以上期限內之身心障礙手冊正本。

(3)同戶籍之親兄姊在本校就讀(就讀本校112學年度一至五年級之同戶籍親兄姊為限)

(4)學生本人重大傷病卡(有效期需涵蓋至113年度8月)。

(5)父母親雙亡證明。




 大勇國小113學年度新生登記審查表參考(請點我觀看)

 113學年度總量管制學校新生入學登記與報到DM參考👇